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使人上书请废太子爽,立孝 为太子。爽闻,即使所 善白嬴之长安上书 ,言孝作輣车镞矢,与 王御者奸,欲以败孝。 白嬴至长安,未及上书 ,吏捕嬴,以淮南事系。王闻爽使白嬴上书,恐言国阴事 ,即上书反 告太子爽所为不道弃市罪事。事下沛郡治。元年冬,有司公卿下沛郡求捕 所与淮南谋反者未得,得陈喜於衡山王子孝家。吏劾孝首匿喜。孝以为陈喜雅数与王计谋反,恐其发之,闻律先自告除其罪,又疑太子使 白嬴上书发其事,即先自告,告所与谋反者救赫 、陈喜等。廷尉治验,公卿请逮 捕衡山王治之。天子曰:“勿捕。”遣中尉安 、大行息即问王,王具以情实对。吏皆围王 宫而守之。中尉大行还,以闻,公... 更多 >>